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为持续优化校院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学校管理重心下移,夯实学院办学主体地位,激发校院两级办学活力,根据学校“强院兴校”行动实施安排,现组织开展校院两级权责梳理工作。
请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科办)、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国际教育学院、校团委等单位填写《“强院兴校”行动校院两级权责清单》(附件1),请各学院填写《“强院兴校”行动学院发展权责清单》(附件2),并于4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表格WORD版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PDF版发至fgc@glut.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处李亚娟,电话3697683、5892819。
附件:1.“强院兴校”行动校院两级权责清单
2.“强院兴校”行动学院发展权责清单
(附件材料详见办公自动化通知内容)
发展规划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