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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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lyj
  • 发布时间: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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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361 号),为全面评估广西“十四五”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我校“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情况,现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一、评估目的

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强化中期评估促改促建功能,全面评估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进展成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提出改进对策建议,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二、评估重点

(一)发展目标达成度。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对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的达成情况、发展任务的实施情况、发展举措的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评估,突出对关键发展指标的完成进度、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的深入分析。

(二)学院规划实施度。各二级学院对照本院制定的规划进行自查,重点评估本学院发展任务与举措的完成落实情况,客观评价分析规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形成下一步工作举措。

三、任务分工

“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在学校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下,由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牵头组织,各部门各学院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具体分工及各项规划撰写提纲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期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中期评估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

(二)突出问题导向。各相关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实事求是找问题、找差距、提对策(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进行说明)。

(三)按时完成任务。因提交上报材料到教育厅的时间较紧,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须5月5日下午下班之前提交中期评估报告,各二级学院可在5月12日之前提交中期评估报告。

报告电子版请发至fjzx@glut.edu.cn,纸质版经负责人签字后交至雁山行知楼A206室。未尽事宜,请联系李亚娟,电话3677683、5892819。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任务分工表及报告撰写参考提纲(见办公自动化系统)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