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桂林理工大学“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桂理工〔2025〕31号)和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暨工作总结部署会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党中央、自治区“十五五”规划建议相关要求,紧扣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立足学校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系统谋划未来五年发展蓝图,切实将规划编制过程转化为凝聚共识、明确路径、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进一步明确规划编制内容
(一)切实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各类规划必须紧扣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中心任务及发展目标,聚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创新策源作用、打造一流人才集聚地等目标任务,确保规划方向不偏、目标不虚、路径可行。
(二)科学构建高质量发展核心指标体系。各类规划要主动对标国内主流大学评价体系,结合教育部学科评估、“双一流”动态监测、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权威标准,围绕学科水平提高、师资队伍结构优化、人才培养能力提升、创新能力增强等关键维度设置可量化、可考核的核心指标。
(三)扎实推进建言献策成果转化与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广纳群言与科学决策并行,通过座谈会、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同时,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需对“我为桂工‘十五五’发展建言献策”征集的建言献策内容进行研究分析,切实将有价值、可操作的意见建议转化为规划条目或具体举措。
三、其他说明
(一)学校规划体系为“1(总规划)+10(专项规划)+18(学院/部门规划)”。各类规划牵头部门须于2026年3月12日前完成本单位规划文稿(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需经编制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签字,加盖牵头部门公章)、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目标任务融入“十五五”发展规划落实情况表(电子版)、“十五五”规划建言献策内容梳理及落实情况表(电子版),报送至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地址为屏风校区教八楼三楼8309办公室或雁山校区行知楼A206西,电子邮箱为fgc@glut.edu.cn)。
(二)各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围绕规划编制需落实的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建言献策意见建议、学校高质量发展亟需突破的重点难点等方面沟通协调。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务必集中力量攻坚,为学校新一轮高质量发展谋好篇、布好局、开好头。
桂林理工大学
“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