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及调整工作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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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zwj
  • 发布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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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五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广西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桂教高教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及高质量发展需要,2024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及调整工作。因教育部的正式文件尚未发布,根据学校实际,现进行预通知,正式申报工作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一、基本要求

(一)根据学校高质量发展实际,本年度将主要开展现有本科专业的调整工作包括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停招注重质量、严格控制新增本科专业数量。增设新专业,需充分做好调研,且提交科学、客观、详细的论证报告。

(二)专业设置与调整原则。申报新增和调整本科专业,应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成长成才、聚焦新工科新文科突出优势特色、汇聚优质资源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原则。

三)专业设置与调整,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应符合社会发展、人才市场有较大需求、有一定的招生规模,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所必要的师资队伍,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基本办学条件。

四)优先考虑设置国家和广西经济建设急需重点发展的专业、有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专业,或新兴学科、前沿学科、交叉学科的相关专业,或能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与水平、发挥学校办学整体优势的专业。

二、申报程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24年起,新增本科专业实行备案制,即当年申报新增本科专业只是进行教育部备案(具体要求有待教育部正式文件通知)。

专业设置与调整的主要流程:学院申请(含提交材料)学校论证审议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审核校内公示网络提交根据教育部评议专家意见整改正式提交申报材料。

学院材料提交

请拟申报新专业的单位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1),并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关于专业设置的具体要求,组织论证,形成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备用;请拟调整专业设置的单位填写《2024年本科专业调整情况表》(附件2)。

新专业设置申请表及专业调整情况表纸质版)630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屏风图书馆侧楼211室或雁山行知楼A206室(一式一份);电子稿请发至fgc@glut.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张文娟58928193677683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 2024年本科专业调整情况表

 

发展规划处

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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