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广西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实施方案》(桂教高教〔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及高质量发展需要,开展2024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及调整工作。因教育部的正式文件尚未发布,根据学校实际,现进行预通知,正式申报工作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一、基本要求
(一)根据学校高质量发展实际,本年度将主要开展现有本科专业的调整工作(包括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停招),注重质量、严格控制新增本科专业数量。增设新专业,需充分做好调研,且提交科学、客观、详细的论证报告。
(二)专业设置与调整原则。申报新增和调整本科专业,应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成长成才、聚焦新工科新文科突出优势特色、汇聚优质资源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原则。
(三)专业设置与调整,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应符合社会发展、人才市场有较大需求、有一定的招生规模,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所必要的师资队伍,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基本办学条件。
(四)优先考虑设置国家和广西经济建设急需重点发展的专业、有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专业,或新兴学科、前沿学科、交叉学科的相关专业,或能体现学校办学特色与水平、发挥学校办学整体优势的专业。
二、申报程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24年起,新增本科专业实行备案制,即当年申报新增本科专业只是进行教育部备案(具体要求有待教育部正式文件通知)。
专业设置与调整的主要流程:学院申请(含提交材料)→学校论证审议→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审核→校内公示→网络提交→根据教育部评议专家意见整改→正式提交申报材料。
三、学院材料提交
请拟申报新专业的单位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1),并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关于专业设置的具体要求,组织论证,形成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备用;请拟调整专业设置的单位填写《2024年本科专业调整情况表》(附件2)。
新专业设置申请表及专业调整情况表(纸质版)于6月30日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屏风图书馆侧楼211室或雁山行知楼A206室(一式一份);电子稿请发至fgc@glut.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张文娟,5892819,3677683。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 2024年本科专业调整情况表
发展规划处
本科生院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