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到期未结题项目及开展教改项目(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7年07月17日 15:32  点击:[]

各项目(课题)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立项项目及课题的管理,确保研究及实践取得成效,决定对到期未办理结题的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与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行集中清理,并对2016年立项的项目及课题开展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到期未结题项目清理
    
(一)结题时限规定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我校集中办理区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的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9月,办理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7月,校级教改项目和教研课题可以1月、4月、7月、9月同期办理结题,其它时间不办理。
  
(二)清理范围
    
1.  2014(含2014)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区级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按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其研究时限原则上为2年,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现已到最长时限。
  
2.  2013(含2013)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区级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按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及学校有关规定,其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现已到最长时限。
  
3.  2015(含2015)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或教研课题。按学校有关规定,其结题时限原则上为2年。
  
(三)清理方式
    
1.在清理范围内的区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请务必根据《关于开展2017第二批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请在办公自动化部门通知公告处查看)要求,于9月11前提交结题材料。
  
2.在清理范围内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请根据立项时的相关要求展开结题;在清理范围内的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请于7月1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结题通知6月6日已发布)。
  
3.在清理范围内的校级教改项目或教研课题,根据学校文件规定,2012(含2012)年以前立项至今未结题的按撤项处理,从今年起至2020(含2020)年,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工程项目或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请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二批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于9月11前提交结题材料。
   
4. 如无正当理由而逾期未结题的,将根据学校规定在年底考核时给予相关学院相应扣分。同时,学校将于下学期初协同财务处出台教改教研经费管理办法,对历年已结题项目的资助经费进行清理。
    
二、教改教研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16年立项的校级、区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提交材料
    
项目主持人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将纸质《中期检查表》一式1份于9月11日前提交至高教室,电子材料发至gjs@glut.edu.cn。如不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材料,也将根据学校规定在年底考核时给予相应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高教室(屏风11303东,雁山行知楼A206/A204)李亚娟,电话5895032(屏风),3677683(雁山)。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教改教研项目中期检查表(请在办公自动化部门通知公告处查看)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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