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学校2016年度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的通知

2016年04月20日 08:57  点击:[]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申报2016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理工教务〔2015〕106号)及有关文件管理规定,学校认真组织专家对各单位、各部门申报的162项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共确定《<高等数学>课程组混合教学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等85个项目为201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详见附件)。

一、项目类别

校级项目分为重点立项项目(50项)和一般立项项目(35项),其中重点立项项目已公示并推荐申报自治区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为适应自治区及学校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改教研”、“鼓励针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研究和实践”等政策和立项要求,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学校决定面向教学一线青年教师(35岁以下)进行立项资助,共资助项目35项。— 2—

 

二、经费资助

校级重点立项项目将根据自治区评审结果另行安排经费资助。校级一般立项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使用范围包括图书资料费、调查研究费、咨询费、成果出版或发表费、成果打印费等。经费由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统筹管理,使用时需到高教研究室登记,并经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人签字后报销。

三、项目管理

(一)各项目负责人须按照计划,进一步明确各项研究与建设任务,按期落实各项工作,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并争取在高级别刊物上发表理论研究成果。未推荐区级立项的校级一般项目将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后期择优推荐区级立项。

(二)项目所在单位须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所承担教改项目的管理工作,在政策、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并及时督促项目按期保质结题。

(三)学校将严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与指导,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力争取得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进而推进学校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2016年度校级教改工程立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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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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