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填报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申请书的通知

2011年10月06日 00:00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重新填报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申请书的通知》(桂教高教【2011】55号)文件,为规范管理,教育厅要求重新填写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申请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获得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20项,但由于项目是2010年申报的,因此需要重新填报申请书。新报的项目申请书应以本通知的附件1公布的项目编号为准,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予改变。具体的变化有:

(1)申请书封面:项目类型;****年度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日期。

(2)项目研究时间全部从2011年3月开始计算,研究周期为1-2年,项目的实施方案,具体实施计划(含年度进展情况)应做相应调整。

(3)“学校意见”的时间,统一填写“2011年1月8日”。

(4)其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申报内容。

(5)不需要提交《项目摘要》。

2、请各单位根据附件1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重新填报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将本单位的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汇总后于6月21日前交到教务处高教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gjs@glite.edu.cn

3、新填报的项目申请书将由教育厅盖章后退回学校,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交项目负责人存档。

附件:桂教高教【2011】55号《关于重新填报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申请书的通知》桂教高教〔2011〕55号关于重新填报2011年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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