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第二批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07日 16:42  点击:[]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及学校管理规定,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每年1-2月份、7-8月份分两批集中办理结题,学校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第二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规划课题的研究时限。一般为2-3年,请各项课题根据立项时间及研究时限,按期开展结题鉴定工作。立项获批之日起4年无故未结题者,不再批准或推荐该课题负责人申报区级及以上教改教研类项目。

二、结题提交材料

(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附件1);

(二)原《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三)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四)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附件2。结题时课题组成员或其顺序与立项时有变,须填写此表;如有新增人员,新增人员必须实质性的参与了课题研究,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审批;无变更者不用提交);

(五)课题研究成果及必要的附件(如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音像制品等);

(六)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本(须刻录光盘,尽量硬盒封装)。

请于816日前将第一至五项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高教室邮箱“gjs@glut.edu.cn”或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邮箱“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李亚娟”,纸质材料及电子光盘暂不提交。高教室审核电子材料后,根据情况再另行通知课题负责人开展后续的结题鉴定工作。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务必注意结题申请书与立项申请书中成员的一致性(包括顺序),如不一致,须填写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

(二)A类、B类及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批文的其它专项课题,请勿自行邀请专家开展相关鉴定工作。

(三)校级立项的教改教研类项目可同期办理结题,请于秋季开学第一周提交纸质申请书(附件3)一式1份、项目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等)一式1份、各项成果复印件一式1份,电子材料请发至gjs@glut.edu.cn

(四)其他未尽事宜,可于上述邮箱留言咨询。

 

附件:

      1.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2.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

      3.桂林理工大学教改教研项目结题申请书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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