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上半年)教改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3年03月20日 00:00  点击:[]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1〕40号)及《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补充通知》(桂教高教〔2012〕10号)文件精神,区级教改工程项目结题分别于每年4月份和9月份集中办理,现将结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08年以前(含2008年)区级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必须今年办理结题;2009年立项的区级项目,原则上今年应办理结题,如不能结题请提交延期申请(由学校教务处转呈自治区教育厅审批);2010年立项区级项目今年4月或9月份均可办理结题。

(二)2010年以前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应办理结题,未办理结题的项目,不再批准或推荐该项目负责人申报校级立项、区级立项。

二、结题材料

(一)区级教改工程项目申请结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以教育厅2012年2月制表为准,见附件1)一式3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3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3.各种成果一式2份,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等。

4.项目申请立项时的《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

5.由于研究工作需要,项目名称或项目组成员有变动的,需填写项目调整表一式2份(附件2)。

上述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申请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粘巾于袋的两面;申请书及项目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请发至gjs@glut.edu.cn

(二)校级教改工程、教研课题结题

1.《桂林理工大学校级教改教研项目(课题)结题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1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1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3.各种成果复印件或原件一式1份。

申请书及项目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同时发至gjs@glut.edu.cn

三、其它事项

(一)网络填报

区级项目结题须填写网络申报书,为了便于结题项目的汇总和管理,教务处将根据提交的结题材料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安排网络上报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电子文档时,务必认真核对(尤其是项目组成员),确保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否则教育厅不予受理。

(二)截止时间

2013年上半年,学校集中办理结题时间的截止日期为4月19日。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高教室李亚娟,电话:5893822。

附件:1.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doc

2.区级教改项目调整表.doc

3.桂林理工大学教改教研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教务处 高教室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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