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校级教改教研项目(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课题)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区级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校级教改教研项目(课题)结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区级教改工程项目。2010年以前(含2010年)区级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见附件1),务必本次办理结题;2011年立项的区级项目,可视项目进展情况于本次或今年9月份分两批次办理,如今年不能结题须提交延期申请(由教务处转呈自治区教育厅审批)。
(二)校级教改教研项目(课题)。2007年(含2007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予以撤项处理,不再受理结题申请;2008年~2010年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见附件2),务必本次办理结题;2011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教研课题须于今年办理结题,提交材料时间不限。
二、结题提交材料
(一)区级教改工程项目
1.《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以教育厅2012年2月制表为准,见附件3)一式3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3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3.各种成果一式2份,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专著、电子课件等。
4.项目申请立项时的《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
5.由于研究工作需要,项目名称或项目组成员有变动的,需填写项目调整表一式2份(附件4)。
申请书及项目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请发至gjs@glut.edu.cn。
(二)校级教改教研项目(课题)
1.《桂林理工大学校级教改教研项目(课题)结题申请书》(见附件5)一式1份。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1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3.各种成果复印件或原件一式1份。
申请书及项目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同时发至gjs@glut.edu.cn。
三、其它事项
(一)网络填报
区级教改工程项目结题需要进行网络填报,教务处将根据提交的结题材料,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安排填报工作,请项目负责人提交电子文档时,务必认真核对(尤其是项目组成员名单及顺序),确保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否则教育厅不予受理。
(二)截止时间
2010年以前(含2010年)项目(课题)务必此次办理结题的,并于4月24日前提交材料至教务处高教室。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高教室李亚娟,电话:5893822。
附件:1.2010年以前区级立项未结题的教改项目一览表
2.2008~2010年校级立项未结题的教改教研项目(课题)一览表
3.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
4.广西区级教改工程项目调整表
5.桂林理工大学校级教改教研项目(课题)结题申请书
教改项目结题通知附件材料(1-5).rar
教务处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