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

2015年03月09日 00:00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

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 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科学〔2015〕1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根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所提供选题范围和研究方向,申报人结合本区域、本单位(部门)实际,确定具体选题。对《指南》范围以外的选题,如确实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也可申报。

(二)立项课题要体现实用性、探索性和独创性。既要从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出发注重现实问题的解决,又要紧跟教育教学发展的前沿动态;既要重视教育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又要注重教育科研的学术品位和理论高度;既要重视外地先进科研成果的引进学习,又要注重自我研发和自主创新。

二、课题研究周期及类别

(一)课题研究周期:本年度申报的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课题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其相关委托管理单位批准。

(二)此次申报的课题类别为:资助经费重点课题、自筹经费重点课题和自筹经费一般课题。

资助经费重点课题:是指在理论和实践上有较大价值,对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能解决教育的热点及难点问题;对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有重大作用的;有一定理论高度,在研究方法上有新探索的课题。此类课题区教育厅一次性资助经费1万元,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自筹经费重点课题:是指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对全区或某区域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能解决部分地区或某教育阶段的实际问题,在理论、实践和研究方法上有所突破的课题。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自筹经费一般课题:一般为普及型课题,规模小,周期短,突出教育科研的实效性。通过这类课题研究,能及时、有效地解决一些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关键与实际问题,并与教师的专业化成长相结合,锻炼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教育科研队伍,积累组织大型课题研究的实践经验。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三、申报名额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名额

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量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10项。

(二)申报程序

1.各申报负责人填报申报材料,在规定日期内提交教务处。

2.教务处统一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拟上报课题。

3.获学校批准后,教务处组织修改,正式上报。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资格

1.申报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如无,则须有两名高级以上职称者的书面推荐。

2.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的申报课题,不予立项

1.无独立见解的编著或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立项过的课题,且申报论证中无新的开拓性或纵向拓展研究内容的。

3.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立项、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立项、自治区教育厅“十二五”教改立项及自治区其他厅级单位“十二五”课题立项的课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的申报人,不能申报

1.承担有在研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验收的。

2.无正当理由自行终止所承担规划课题的。

3.结项课题没有达到应有水平,未能通过专家鉴定验收的。

4.课题经费使用中有严重违犯财务制度的。

(四)课题组成员人数

原则上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人数不得超过10人。

五、课题申报时间和材料

(一)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暂各一式3份,提交至南校区办公楼405室,待确定上报课题后,按实际上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gjs@glut.edu.cn.。

六、课题管理

(一)本类课题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上报材料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核最终评审结果并公布立项名单。

(二)获得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发表须注明 “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 规划2015年度课题+《课题名称》+(立项编号)”。

(三)获得立项的课题,按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详见附件3)。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高教室李亚娟,电话5892819。

附件:1.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指南

2.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2015版)

3.广西及学校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相关管理规定

(附件请到办公自动化部门公告通知处下载)

教务处

2015年3月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