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学管理类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2014年10月15日 00:00  点击:[]

关于申报2015年度教学管理类广西高等教育

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校属教学管理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鼓励一线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研究,促进高校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自治区决定开展2015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教学管理类项目(以下简称“教学管理类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教学管理类项目申报的范围是本科院校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具体包括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实践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特色优势专业建设、大规模在线课程的开发与应用、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制机制建设、学籍管理、考务管理,以及其他教学管理改革相关的研究与实践。

二、申报对象

教学管理类项目仅面向一线教学管理人员组织申报。项目负

责人应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研究室、评估办(中心)等教学管理相关部门,或各院系教学管理岗位工作1年以上。项目组应由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应具有合理的研究人员梯队,其中一半以上成员应为一线教学管理人员

三、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教学管理类项目立项名额为3个。

四、项目管理

教学管理类项目参照普通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进行管理。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A类和B类项目,均属于自治区级教改项目。区级立项后,学校给予1:1的配套经费。项目立项时间从2015年3月开始计算,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

五、申报条件

(一)教学管理类项目应掌握当前高校教学管理改革发展的趋势,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体现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思想和新理念,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践性,预期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应用推广价值。

(二)作为项目主持人承担有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且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教师,不得新申报教学管理类项目。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的教学管理类项目。已推荐申报普通2015年度教改项目的教师不得再申报教学管理类项目。项目组成员参研自治区级教改项目(含教学管理类项目)不超过3项。

(三)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无创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近五年内已获得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课题以及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六、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负责人填写《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附件),于10月28日前将电子材料发至gjs@glut.edu.cn,纸质材料(1份)提交至南校区办公室405室。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报学校同意确定推荐上报项目,组织上报项目进行修改并通过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网络申报(后续再具体通知)。

(三)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高教室李亚娟,电话5892819。

附件: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doc

教务处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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