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第二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2年06月16日 00:00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区教育厅《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分级管理细则》及《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等管理规定,区级规划课题每年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每年1月至2月,第二批为每年7月至8月,现就2012年第二批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06年(包括2006年)以前立项的课题(必须结题);2008年立项的课题(如果暂不能结题,须提交结题延迟申请);校级2006-2009年度教改教研立项未结题项目。

二、区级课题结题提交材料

(一)《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

(二)原《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三)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四)课题变更批复通知书复印件;

(五)课题研究成果及必要的附件(如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音像制品等);

(六)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本(刻录光盘)

所有课题都需要提交上述纸质材料各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材料提交到gjs@glite.edu.cn,或“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教务处-办公室-李亚娟”邮箱。

三、区级课题结题方式

规划课题结题成果鉴定主要有三种方式:通讯鉴定、会议鉴定、免于鉴定。

成果鉴定一般提倡采用聘请同行专家进行通讯鉴定的方式,根据研究性质,经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同意,少数可进行会议鉴定。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成果的主体部分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纳,或最终成果在国家权威刊物发表(两篇核心以上),可申请免于鉴定,填写申请书时要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发表或转载原件(复印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学校公章)。

四、区级课题结题程序

(一)资助经费重点(A类)课题、自筹经费重点(B类)课题

课题研究完成后,将结题申请材料报教务处高教室审核后,送交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对课题的结题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后给课题组寄发批复、鉴定专家名单、专家邀请信、专家鉴定意见表等材料后展开正式结题工作→→课题组接到结题批复等材料后按要求连同课题结题材料分别寄交各位专家→→鉴定专家对课题进行成果鉴定,并填写课题鉴定等级评定表和鉴定意见表,盖章后直接寄交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或委托组织鉴定单位→→广西教育科学规划或委托组织鉴定单位根据鉴定专家的多数意见,决定是否同意结题及发放结题证书。

(二)自筹经费一般(C类)课题

课题研究完成后,将结题申请材料交至学校高教室审核→→由教务处组织结题鉴定→→教务处将结题材料及专家鉴定意见送至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根据鉴定专家意见决定是否同意结题及发放结题证书。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材料提交时间

我校2012年组织C类课题专家鉴定的时间为开学初,每项课题的结题材料提交时间截止日期为8月13日(放假期间可交于教务处值班老师),逾期不候

(二)相关材料下载及其它相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综合教务管理-教改教研-教学研究-‘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相关事项通知’”。

(三)校级教改教研结题提交需要提交申请书2份(请到综合教务管理-教改教研-教学研究-“校级教改教研结题”下载)及相关支撑材料1份。

(四)结题联系方式

A类、B类课题结题材料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后,相关结题工作主要是课题组与广西教育科学规划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联系,C类课题结题主要是课题组与学校教务处直接联系。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高教室李亚娟,联系电话:5893822,15077301829。

桂林理工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