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6〕50号)文件要求,学校及时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新设本科专业自评工作。
现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自评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16日--9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自治区高教处反映,联系人及电话:罗恒,0771-5815185,电子邮箱:gxgjc@126.com,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2514,邮编:530021.
桂林理工大学
2016年9月16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自评报告.pdf
材料科学与工程-数据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