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秋季学期听课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8年01月16日 17:08  点击:[]

关于做好2017秋季学期听课统计工作的通知

为保障教学运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听课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做好各类听课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听课统计要求

1. 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听课制度》要求,各类人员听课要求如下: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教务处、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其他党政职能、教辅单位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各二级教学单位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2.听课记录本上听课时间、节次、教室、课程名称、授课教师、评语、评价要清楚、完整;听课统计须真实、有效,听课情况统计表填写要规范、齐全。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部门)填写《2017秋季学期听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发监中心,听课记录本留存各单位(部门)备查。二级教学单位应报送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全体教师听课情况,党政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应报送中层领导干部的听课情况,校领导听课情况由校办统一报送。

各单位(部门)请于1月19日前将听课情况统计表纸质版提交至发监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科,地点:行知楼A207(雁山)、南校区办公楼206(屏风),电话:2675755(雁山)、5892819(屏风);电子版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发监中心汪雯。

 

附件:2017秋季学期听课情况统计表

 

 

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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